2005年10月11日 星期二

走光了

我想想這是不是

做人失敗的最佳解釋

即將滿21歲的我

卻還總是看不清什麼是該在意的

什麼又是該捨棄的

只是慢慢的感覺到自己失去了信心失去了改有的熱情

讓自己也變成那種"沒差吧""反正就是這樣"之類的話

掛在嘴邊的那種人

反正世界本來就不是為了特定的人存在的不是嗎

在意那麼多似乎也不會讓自己變開心

我常常這樣告誡自己的不是嗎

FUCK YOU ALL,I HATE YOU

是的我還沒告訴自己不要憤世嫉俗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